为保证公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经学院讨论通过,现将综合考核工作方案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综合考核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具体方案,集体审议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名单、计划分配、调剂录取等重要事项;并具体指导、管理、监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督导组,督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二、坚持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一)学院将及时、准确地在学院网站上(http:)公布综合考试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院成立民族生态学博士综合考试组,综合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综合考核组教师由本专业责任心强的、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综合考核组配备秘书等协助人员。
三、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一)综合考核方式:通过线下的方式组织综合考核。来自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请提前与学院联系,学院安排网络远程方式与线下考生同步进行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试时间与地点:
报考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4月27日上午8:30-11:30(地点:理工楼1027室)
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与地点:4月28日8:00-18:00,4月29日8:00-12:00(地点:理工楼1028室)
综合考核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29日14:00-17:00(地点:文西1108教室)
(三)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卷”(含民族生态学、保护生物学、环境生态学内容);考试时间3个小时,百分制。
面试过程中,会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综合考核成绩的参考,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四、综合考核有关要求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1.综合考核名单确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以及外语要求,导师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比例为1:2,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
2.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团队计划的综合考核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3.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员工,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二)报考资格复审
公司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查验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员工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并留存考生的学位(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应届硕士生)认证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原件、员工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报考公司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2.往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职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报考公司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最终成绩计算按照学院公布的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执行。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5月10日在学院网站(http:)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原则
公司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核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综合考核当天,考生统一从公司东门入校,入校时需查验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综合考核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者(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可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八、复议处理程序及咨询电话
(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咨询电话
美高梅官网电话:010-68932633转8001
公司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68938708
(三)监督举报电话
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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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